关于停贷的建议和意见「房屋贷款申请停贷」
来源:搜狐
最近“停贷”风波沸沸扬扬,有些自媒体借着这股东风也算是蹭了一波热度,主要体现在广大网友爱听啥他就说啥,爱看啥他就拍啥。但是我想给大家科普下,这些自媒体所说的什么最高法民再多少多少号的判决确实有,也真的解除了购房合同,伴生的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也确实失效了,不需要继续偿还贷款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购房合同失效了,房子就不是你的了,后期如果烂尾楼盘通过资产重组或者有新的开发商、新的资金注入后可以交房了,就和你没关系了,你所交的首付款会以债务的形式存在,这种没有抵押关系的债务在偿还序列里是较低级别,只有高序列的债务偿还完成之后才会按比例偿还低序列债务。说实话,能否要回这部分首付款我是持悲观态度的。以上是你真的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购房合同所承担的风险。同样,如果没有解除购房合同,停贷的结果是成为失信人,银行处置你现有的资产,拒不执行的被列为失信人,限制高消费(包含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行业准入(考公务员)、限制从事重要职务、限制出境等等。还有!!!《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说这些只是想提醒大家不要被一些不良自媒体诱导,要保持理智,权衡利弊。现在国家已经关注到烂尾楼的问题,相信也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但在此之前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因为这些自媒体是不会承担你的损失的。
最后,祝大家早日住进自己的新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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