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外地,打电话让我来一趟,我也不清楚哪样事情。”近日,被告江某的父亲江先生接到儿子电话匆匆赶到五华区人民法院。赶到法院后,江先生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的儿子向银行贷款买车,因未按照约定付款,银行将其诉至法院。因江某未到法院调解,江某这才委托父亲到法院。

原来在2018年,90后小伙江某向某银行贷款买了辆奥迪车,后因未按约还款,银行将其诉至法院。近日,五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对该案组织了调解,可调解当天到场的却并非江某,而是其父亲江先生,且江先生并未带授权委托书。

了解清楚情况后,原本一脸懵的江先生又着急又生气。“现在怎么办呢?虽然恨不得这儿子被抓起来关几天,但还是不想让他变成老赖啊!”江先生表示,希望和银行和解,并能给予一定宽限期筹钱,替儿子还款。

“这辆车总价四十几万,当时他跟我要了10万,我说还可以嘛,能自己拿出三十来万,谁知道是向银行借的,还欠款不还……”说起儿子买车的经过,江先生颇为愤然,不时对远方的儿子“川骂”一通。听了江先生的倾诉后,五华法院调解员向江先生解释,如果当事人不能到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云调解”,听到调解员的建议后江先生急忙拨通儿子电话。

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电话协调,外加江先生一番连骂带斥的教育说服后,江某按照调解员的指导登录在线调解平台,通过线上的方式与银行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六期在半年内偿还全部借款的一致意见。

五华法院法官介绍,在日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除了“坑爹”的,还有因为出于信任或感情而盲目作出担保最终让自己陷入绝境的;也有以为只是去银行签个字而已,压根不知道签了什么,钱让别人拿了 ,被起诉还钱时完全蒙圈的;还有认为自己借款材料的收入证明等全是不真实的,银行失察借了钱该自认倒霉的各种原因,种种原因背后有千百个不同的故事。

五华法院法官提醒各位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及金融借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懂就问,确认自己能够承担相应后果后再行签署。也许法官会同情你的故事,但法律和证据面前,谁也无法任性。

来源:都市时报(记者 董建楠 通讯员 徐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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