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垫资流程「房产买卖过户流程」
"垫资",就是在购房过程中,下家首付不足时,由所谓的"款服务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下家补足首付款以帮助完成购房的行为.当然,借款人要收取万6/天的"垫款"手续费,说得通俗一点,这种"垫资"行为类似民间高利贷.
过去,由于大多数银行都开设了"转按揭"业务,如果买房人和卖房人在同一家银行贷款,可以很轻松地完成贷款转移.即使不在同一家银行贷款,由担保公司介入的担保函也能促成贷款转移,上下家的交易也显得流畅."资"的主要发挥空间在一些投机客身上,他们想缩短房产交易时间以及贷款发放的等待期,于是宁愿付出多一点的成本实现资金快速流动.如今,随着一年内"转按揭"停止,一年外"转按揭"业务已名存实亡,这种"垫资"业务便趁虚而入,开始成为房地产交易中的常用手段.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还有100万元的贷款未还,而下家的首付款只有80万元,那么上家有20万元的贷款空缺无法还清.上家要有20万元的现金也就罢了,如果没有,这次交易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因为只有贷款付清,并办理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与下家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于是这20万元成为"垫资"的业务来源.
所谓"垫资"业务的流程,该流程是由贷款服务公司和中介合作来完成的.首先与卖家和买家双方各签订一份全程委托合同,主要内容是整个房产交易过程由中介来全权办理,包括交易、还款、放款等,并进行公证; 与此同时,卖房人向原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此后,中介和卖房人一起,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中介为卖家垫付欠银行贷款的资金以提前还贷,还清银行贷款后,即可取消所抵押产的抵押权证; 中介受买家委托继续以此抵押房产申请贷款,银行所发放的贷款则直接进入中介账户,中介在扣除自己所垫付的费用以后,再将剩余的资金还给卖房人.至此,中介所提供"垫资"服务结束,买家也顺利获得按揭贷款并买房成功.
现在房地部门还规定,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后,还有一个不得进行挂牌交易的沉默期,时间大约为28天.28天以后,上、下家才可以进行交易,银行凭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发放住房贷款,这一过程又要20个工作日,大概又是28天.两个28天就是整个"垫资"服务的全部时间.
由于"垫资"是帮助上家来还清贷款的,于是这笔费用也就成为房人的额外负担.当然有的交易可以双方说定由买方承担,
除了"垫资"费用,在这个过程中,交易双方还要额外付出的是各500元的查大数据的费用、千3的公证费,来委托中介完成交易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