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支持企业参与标准研制,落实减费政策……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61项具体举措,全面保护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61项具体举措包括,将制定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市场主体进入”。取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限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利用银行网点服务优势,将登记窗口延伸到全市130个登记业务代办中心。

支持企业参与标准研制,鼓励企业将先进技术和成熟工艺等转化为标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钢铁、菱镁等重点领域和鞍钢等重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指导,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熟的核心技术、工艺和方法转化上升为国家标准。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帮助企业提高企业标准的关键技术指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做实减费政策落实,宣传国家、省、市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缓政策,对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开展价费收取情况调查。深入市场主体开展抽样调查的过程中,做好“个转企”、小微企业名录建设、“百亿送贷”工作推广宣传,将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推广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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