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长期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封存时间在12个月(不含)以上的,且无贷款、无担保、未冻结的长期睡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方式及办理资料

(一)柜面办理。

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的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受理点办理。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封存账户:职工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材料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2.离、退休的职工封存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银行卡、退休相关手续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3.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封存账户: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销户手续,提供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银行卡、《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等)、《公证书》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二)线上办理。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和离、退休的职工封存账户,可由职工个人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可登陆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nzfgjj.com/扫描对应二维码进行关注、下载)。

三、办理时限

请在清理范围内的缴存职工,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线上或柜面办理销户提取业务。自2020年9月1日起,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对未及时办理提取销户的长期封存账户进行处理。

四、业务受理点地址及电话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日

☞【视频】省政府党组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刘宁讲话

☞【视频】 刘宁参加庆“六一”活动并寄语全省少年儿童 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编/亚君

监制/胡芝蓉 总监制/刘蓉燕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