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

我在某企业上班,2015年进公司,当时公司说不给农村户口缴纳公积金,只给城镇户口缴纳。2020年有人打了投诉电话,公司又开始给未交公积金的人缴纳公积金,需要自己写一个申请表,于是本人在2020年11月份申请了缴纳公积金,但公司在2015年到2020年期间未交公积金,现在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吗?

A4:

你好。你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公司拒绝补缴的,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由其责令公司限期缴存。

根据你的描述,2015年你入职公司,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接受公司的劳动管理,那么你与公司之间成立劳动关系。依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录用你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公司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也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之一,公司以你的户口是农村户口为由拒绝缴纳公积金,没有法律依据。

在具体维权时,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公积金;或者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由其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向公司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公司限期缴存。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公司追缴住房公积金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并未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单位追缴公积金的期限,因此,其有权责令公司为你补缴2015年至2020年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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