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6月15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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