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鞍山小梅为大家分享来自辽宁日报的《省直医保5类门诊慢特病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愿各位喜欢。

记者徐铁英报道8月8日,记者从省医保中心获悉,辽宁省省直医保已开通高血压等5类门诊慢特病病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不用再现金垫付手工报销。

首批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膀胱灌注治疗)、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治疗,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适用人群范围为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且已具备以上5类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会使用全国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及病种名称,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省直医保的医疗保障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报销。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省直医保相关政策待遇执行。

参保人员就医时,需提前在省直医保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按省直医保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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