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缴存使用政策的建议意见。同时公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快看看有哪些政策变动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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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拟提高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

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

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引进和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执行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

02 拟降低首付比例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新房(含期房、现房),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购买再交易住房, 属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二套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03 取消成德眉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

职工及配偶发生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但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的除外。

04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缴存职工还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中个人实际出资部分。

意见征求时间为

3月14日至3月20日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建议

(一) 通信地址:资阳市政府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0339号房间

(二) 电话(传真) :028-26110003

(三)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李小川

审核:詹柳英 李佳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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