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5月26日,澎湃新闻从官方微信号“淮南发布”了解到,安徽省淮南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发布《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自2022年5月25日起实施,至2022年11月25日止。

《意见》提出,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商品房信贷支持力度,尤其要优先满足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需求,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缩短审批周期,切实落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适当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为40万元。

《意见》提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发票办理。

按照新政,《意见》实施范围为大通区(含经开区)、田家庵区(含高新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刘秀浩 图片编辑:沈轲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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