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热点问题排行

红网时刻9月9日讯(记者 岳瑾)对于疫情缓缴到期的企业,职工的贷款权益会受影响吗?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工作单位后能否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8月),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数据可知,8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排名第一的热点问题是:疫情缓缴到期的企业,职工的贷款权益会受影响吗?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企业未补缴疫情缓缴期间公积金的,职工的贷款权益暂不受影响,不过职工申请贷款时须适用“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的政策。例如,如果企业申请缓缴1—6月份公积金,到了8月份企业未补缴1—6月份公积金,且未缴纳7月和8月的公积金,不会影响职工申请贷款,但是到9月份企业仍未恢复正常汇缴则会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那么,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工作单位后能否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

为保障职工在新工作单位应有的公积金权益,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单位后,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且原企业未有在途公积金业务时,可以选择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

此外,网友关注较多的还有“职工购买自住房在异地中心办理了购房提取,能否再用该套房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不能的。”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职工家庭购买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不能再用该套房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职工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也进入了8月热点问题前5名。

记者了解到,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借款人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且利率上浮10%。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登记时应当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并在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与受托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由受托银行每月代扣汇缴。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当按时、足额缴存,连续欠缴6个月以上(含)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对其账户进行封存。

统计显示,2020年8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5453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25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25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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