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财讯

3月3日,安徽省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提高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方面,对适用于《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的引进人才,经认定,其职工家庭在本地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宣城市区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万元,县(市)公积金贷款不超过40万元。购买存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不超过40万元。(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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