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方便缴存人办理各项业务,从即日起,省级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可使用任意银行的I类储蓄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如何使用呢?

为保证缴存人的资金安全,需要缴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本人的银行I类储蓄卡,到省级公积金中心柜台申请与省级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该银行储蓄卡即可用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温馨提示

为了保证资金能够顺利到账,原持有省级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若为银行I类储蓄卡,已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可继续使用。若为银行II类储蓄卡,因受资金划入额度限制,需重新提供本人任意银行I类储蓄卡到中心柜台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绑定。

从即日起,缴存人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资金均转入提取人的本人银行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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