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日前,嘉兴公积金跨县(市)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委托按月对冲还贷”)全面开通。这意味着,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一致的缴存职工,今后也可以享受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便利了。

嘉兴五县(市)与市区实现新业务互通

据悉,委托按月对冲还贷是指每月提取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直接用于归还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

此业务进一步优化了还款流程,提升了还贷效率,方便缴存职工办理还款业务的同时,还有利于降低贷款逾期率。

在南湖区一家企业上班的小陈,今年年初被调去平湖,此前小陈曾在南湖区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一套住房,去平湖工作后,开始在当地缴纳公积金。得知新业务开通,小陈准备去申请,每月用在平湖缴存的公积金对冲嘉兴市区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新业务的开通对家住桐乡的张女士一家也是个好消息。夫妻俩2年前在嘉兴市区买了套房,用了公积金贷款。现在他们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公积金贷款所在地申请按月对冲还贷。

张女士表示,当年她曾咨询过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能否提取在桐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偿还嘉兴市区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但那时,跨县(市)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还未开通。

当时,缴存地和贷款地不一致的,若单方缴存公积金,则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及还贷额不能低于2.5万;若双方缴存公积金,则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及还贷额不得低于5万,才能提取公积金部分还贷,但不能对冲。

满足3项条件线上线下均可申请

资料图片 摄影 孟多多

如今,随着新业务的开通,广大缴存职工要办理公积金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只需满足3项条件就可申请办理——

1.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

2.无逾期贷款以及参与委托按月还贷的申请人(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内均应留存6个月的缴存余额;

3.留存额在按月还贷执行期间不能提取。

为方便广大群众,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思路,嘉兴跨县(市)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还实现了“一证办”、“掌上办”,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凭身份证到贷款地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在手机公积金APP上申请办理,线上线下都能轻松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如参与委托按月还贷人员在贷款受理时,符合按月还贷条件的,可一并提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申请。不符合按月还贷条件的,可在符合条件后再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审核签约可当场办结

嘉兴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提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申请后,公积金服务网点人员将对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嘉兴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约定书》;审核签约当场办结。

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自签约之日起,最近一期公积金还款开始执行。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的,自签约次月还款执行。

其中,参与委托按月还贷人员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总额,大于或等于其月还款本息的,每月委托提取还贷额以月还款本息为准;小于其月还款本息的,每月委托提取还贷额以月缴存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借款人用自有资金补足。

借款人须在每月还贷扣款日前将补足资金存入还贷银行卡,以确保按时足额还贷。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参与委托按月还贷人员需同时到场办理;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地不一致的,不能办理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原标题《@嘉兴人:即日起,公积金可跨县(市)按月对冲还贷了》,原作者胡渺渺。编辑黄娜)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