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网2月25日消息:近期,市公积金中心收到不少咨询单位如何开立公积金账户为职工缴存的问题,依据目前本市公积金缴存政策,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单位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在的市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单位登记需提供的资料有:1.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单位信息表》(可在各管理部柜台领取);2.企业及经营性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中《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版本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账户开立后,可通过柜台或网上渠道办理缴存业务。单位应以按月、连续汇缴形式为全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对未建立账户职工单位可在汇缴同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开立公积金账户后,市公积金中心为单位发放单位卡,单位领取单位卡时应设置密码,方便单位经办人办理有关业务。若遗忘单位卡密码,应持单位卡及单位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到公积金柜台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如果单位卡不慎丢失,应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领卡管理部办理单位卡挂失手续,市公积金中心重新制作单位卡,6个工作日后单位可领取新卡。(新闻广播记者万福念)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