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作为重要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在促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可以发挥多重功能,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宽居民收入渠道、持续推进三次分配、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可有所作为。

发挥资金融通功能

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是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前提的共同富裕,是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只有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带来更加充分就业和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信托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管理制度,资金融通是重要的应用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信托行业的初心和使命。信托公司灵活创设各种形式信托产品,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可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数据显示,信托业发挥资金融通功能,将全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截至2019年末,直接投入实体经济的信托资产余额13.12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余额60.73%,在支持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信托在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促进长期资本形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信托公司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标品投资业务,为实体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不仅有助于实体企业降低融资杠杆,也有助于金融市场分散风险。信托公司延伸服务链条,积极拓展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承销等新业务领域,将债券承销与投资业务联动,不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且为企业提供了综合化、多元化的金融工具。信托还发挥自身在长期财产管理方面的功能优势,积极开展家族信托、企业年金信托业务,广泛汇集社会储蓄资金,拓展股权、房产、知识产权、有价证券等非货币性财产来源,转化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资本,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助力。

发挥财富管理功能

提升共同富裕收入水平

推进共同富裕要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使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信托是专业的财产管理制度,可以发挥财富管理功能,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持续优化收入来源结构。我国信托业坚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定位,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切实履行受托责任,助力人民财产的保值与增值。《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9-2020)》显示,2019年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分配收益1.14万亿元,为投资者实现年化5.49%的平均投资回报率,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人。信托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创新和多元化探索,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在产品投向方面,涵盖工商企业、证券市场、房地产业、基础产业、金融机构、境外投资等广阔领域;在产品类型方面,涵盖的现金管理、固定收益、股权投资、衍生品投资等不同期限结构、不同收益方式、不同风险特征的丰富产品,有效服务居民的金融投资需求。

信托作为财富管理工具,具有独立安全、目的自由、弹性规划、长期稳定等信托制度特有优势,可以为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提供平台,为居民收入增长提供更加广阔渠道。信托公司开展员工持股信托,对企业创新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股权激励,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经营利润,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信托公司探索知识产权信托、数据信托等创新业务,通过知识产权、数据的货币化和证券化,实现所有人收益最大化,支持技术创新和生产活动,助力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信托公司在农村地区还可以探索设立土地流转信托,通过土地流转信托对农村土地开展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有效提升土地价值和经营收益,增加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

发挥公益慈善功能

提升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的作用

促进共同富裕,要重点关注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慈善信托是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新型慈善工具,是我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备案慈善信托600余单,规模超过35亿元,其中扶贫济困、改善民生为目的的慈善信托占据较大比例,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信托公司将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作为回归本源、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向,积极发挥信托平台优势和自身专业优势,为企业和高净值人群量身定制慈善方案,激发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的善心,对弱势群体进行系统帮扶。信托公司通过专业投资管理提升慈善财产收益,扩大慈善财产来源,可以更加持续地对低收入人群进行帮扶。

慈善信托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已开始了深入探索,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慈善信托慈善目的广泛、财产管理专业、慈善运作透明、汇集资金渠道多元等特点,信托公司因地制宜、创新设计慈善信托模式,针对农村地区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精准助力和帮扶。此外,慈善信托还搭建平台,通过与优秀企业、其他金融机构等结合,探索出了“信托 产业”、“信托 保险”等多种模式,为助力乡村振兴引入了更多资源支持。

发挥管理服务功能

满足共同富裕中的社会治理需要

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富裕富足,还包括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等广泛内涵,是依靠全体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共同富裕。信托制度具有灵活性,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成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在境外,信托制度广泛用于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依托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机制稳定性、受托管理专业性等优势,服务于特定人群权益保护、特定交易资金监管等社会治理目标。在我国,可积极探索信托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预付资金监管、社区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保护等方面发挥功能,助力完善社会福利、改善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

一是可以探索特殊需要信托,服务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监以及特殊群体监护等需要,起到避免监护财产混同,提高监护财产管理专业水平,提升财产管理长期性的作用,成为我国监护制度的有效补充。二是可以探索预付款信托,将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从事延迟消费商业模式的企业预收款交付信托,充分发挥信托财产独立性和破产隔离方面的独特功能,由信托作为独立第三方管理并监督资金运用,预防预收款收款方因经营不善发生信用风险损害公众利益。三是可以探索农民工工资保护信托,由企业将应付农民工工资作为信托财产交付信托,由受托人为农民工的利益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及处分,并根据劳务合同及务工清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四是可以探索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由全体业主作为委托人,将物业费及共同收益等全体业主共有资金设立物业管理信托,由受托人为了受益人也即全体业主的利益管理运用信托财产,避免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利益,减少业主与物业管理人的矛盾,建设共同富裕下的和谐家园。

作者单位: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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