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为便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相关业务,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普洱市于7月1日正式接入该平台,今后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与其他已接入该平台的城市之间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将统一在平台上操作,这意味着职工可通过平台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简化了办理手续,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往返奔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职工节约资金和时间成本,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极大地方便职工。

今后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普洱以后,可同等享受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异地转移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至普洱市,即职工在普洱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普洱市账户,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普洱市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办理;第二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普洱转出至异地,即职工与普洱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已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在普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外地新账户,职工只需在外地申请,普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程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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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 辑|师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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