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出台公积金新政

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

从50万提高到60万

首付款比例从

30%下调至20%

那么

近期已经交了30%首付的

可以退回10%吗?

有市民在

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

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

(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

发帖反映

近期刚签订的购房合同

现在是网签状态还未备案

想和开发商协商

将首付款更改为20%

但遭开发商拒绝

对此

瑞金市“五型”政府办

瑞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明确回复

新政策执行时间是

2022年5月1日起

回复详情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是于2022年4月20日正式下发的,关于新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的执行时间是2022年5月1日起。

您于2022年4月14日在硕丰中心售楼部谈妥价格并认购房源,您所签署认购协议上明确必须于2022年4月16日前来付清首付并签署购房合同,您也如期到售楼部签署了购房合同并付首付11万元整。您所言目前公积金政策改变,想退还部分首付,但您签署合同时公积金新政策并未实施,开发企业也是按照正常售房流程办理,并未有任何不妥之处。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开发企业已向硕丰公司集团总部书面请示,具体以集团批复为准。

另外

还有网友询问

赣州何时放开公积金商转公?

对此

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

我市目前暂时还

不具备

恢复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

回复详情

由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长期处于高位运行,个贷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市于2016年暂停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近年来我中心采取放款轮候制、修订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和重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出台资金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等措施,合理防控资金流动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个贷率由最高120.6%降到了目前的94.06%,但仍高于上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设定的85%安全警戒线。因此,根据 “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营运情况和存量资金规模,我市目前暂时还不具备恢复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高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条件。待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回落到合理水平后,我中心再适时研究是否恢复“商转公”等业务。今后,我中心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附: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部分政策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保障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提高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

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赣县区和南康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提高到60万,其他各县(市、区)由40万提高到5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中心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50万不变,其他各县(市、区)保持40万不变。

二、降低首次贷款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下调至20%,贷款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和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是2022年5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0日

“问政赣州”平台

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南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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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老百姓诉求有着落、有回音

来源:赣南日报

编辑:肖静 校对:赖咏娟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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