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中发〔2022〕8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予以调整。

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房价的30%降低为20%,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房价的50%降低为30%。职工购买成品住宅需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不再限制“又提又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对“又提又贷”的限制。即:职工或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的,取消同一套住房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职工或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取消同一套住房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建)房款的限制。

此外,放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项目准入(以下简称“楼盘项目准入”)的管理。一是进一步放宽房开企业楼盘项目准入条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房开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证明即可申请楼盘项目准入,取消期房楼盘项目工程形象进度需达60%及以上的准入条件限制。二是简化楼盘项目准入办理所需资料。期房楼盘项目准入时不再收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及公司章程6项资料。现房楼盘项目准入时不再收取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房开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公司章程7项资料。

记者了解到,我市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于2022年4月6日起执行。

声明

以上信息来源

@安顺日报大数据智慧全媒体

记者@杨云霞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