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推出“六重利好”政策礼包!

利好一:促进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和谐住居

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的先进模范人物,获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市委引进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在永州购建房,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一是放宽公积金使用时效。首次使用公积金不受购建房时间限制,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购建房时间放宽到五年内。二是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三是放宽公积金还贷提取频次。偿还房贷可每月提取公积金。四是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无自有住房的租房户,可每月按实付租金提取公积金。

利好二:政策红利惠及灵活就业人员

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等只要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就可以缴交公积金,获得最低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资格。

利好三:增加公积金使用次数

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使用资格由一共2次放宽为分别2次。一是动态认定提取套数。申请日起5年内购建房提取未满2套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二是单独认定贷款次数。2009年1月1日后,公积金贷款未满2次的,可以申请贷款。

利好四:提高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额度

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和70万元。

利好五:补交房屋土地性质变更税费可提取公积金

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土地属性变更为“出让”补交税费可提取公积金。

利好六: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每月1600元。

附:《关于调整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来源:永州新闻网_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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