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2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日前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鸿达转债”可提前赎回条件。经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即至2022年12月8日前),“鸿达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鸿达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号”文同意,公司242,67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

根据相关规定和《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鸿达转债”自2020年6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3.98元/股,转股期限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9990元(含税),根据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6日起调整为3.92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94591元(含税),根据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2日起调整为3.91元/股。

二、“鸿达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依据

(一)“鸿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二)“鸿达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鸿达兴业,002002)日前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91元/股)的 130%,即5.08元/股,触发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审议程序

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权利,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即至2022年12月8日前),“鸿达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鸿达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鸿达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上述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鸿达转债”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3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林俊洁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工作调整,林俊洁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俊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俊洁女士离任公司董事后不担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另有任用。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提名周灿伟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详细情况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81)。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1-08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出席董事8名,其中,6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2名董事(王羽跃先生、郝海兵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价格日前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鸿达转债”可提前赎回条件。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权利,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即至2022年12月8日前),“鸿达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鸿达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公告》(临2021-082)。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林俊洁女士于2021年12月9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增补1名董事,会议同意增补周灿伟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辞职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临2021-083)。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周灿伟,男,1991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Texas State University),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未来科技EMBA在读。曾任鸿达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东清华校友会副秘书长,广东省侨联委员;现任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奕丰先生与周灿伟先生为父子关系,周灿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