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助力郑州市和开封市同城化发展,方便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跨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该中心近日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开封签署住房公积金同城化管理合作协议,决定互设窗口,互认互贷。

互设专门窗口,两地公积金实现一地办理。郑开两地公积金中心在各自公积金办事大厅(包括市区和县市办事大厅)互设对方缴存职工办事服务窗口,为对方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专门服务。

两地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郑开两地公积金中心将为在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对方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坚持“互认互贷 能贷尽贷”、“政策趋同”原则,按照本地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和待遇,受理申请要件,审批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办理借款手续、安排贷款资金发放、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郑开两地公积金专窗能够办理哪些业务?郑开两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除在购房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还可以就近到公积金大厅申请办理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等其他业务。受理业务的中心会及时通过专办通道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中心推送申请资料和信息,由负责审批的公积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受理和办理。

两地问题一地受理。郑开两地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由受理咨询的公积金中心答复。发生投诉时,由受理投诉的公积金中心牵头处理,被投诉的公积金中心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答复意见。

据介绍,《郑开住房公积金同城化管理业务指南》已经完成初稿编写,两地公积金中心将抓紧开展业务培训和窗口设立。郑州和开封公积金中心在今年7月份分别印发相关通知后正式实施。(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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