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网讯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下发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就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作出详尽说明。

《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19119元,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月缴存基数最高6373元、最低1520元;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在10%至24%之间选择偶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不得超过4589元、不得低于152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 (李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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