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 11:1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郑茜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提取申请手续再次精简。

来源:视觉中国

申请材料简化

昨日,市区的王先生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亲属患重、大病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手续,得知不必提供单位证明,感到轻松。据新规,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提取公职金时,取消提供“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实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其他申请材料不变。

去年,新乐清人王先生离职数月后,想起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到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却遭到了拒绝。他眼巴巴地看着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奈何申请材料不齐无法办理。现在,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申请手续更加人性化,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的,申请提取时,取消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其他申请材料不变。此外,停职账户封存满半年的居民,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温州住房公积金”、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等平台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贷款的房屋造价计算方法更加简便了。以“申请贷款的房屋造价不高于以市管理中心公布的每平方米建造成本最高控制价与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总价”来替代“项目工程造价预算(建造工程费用的预算或决算报告)”,其他申请材料不变。

老旧房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免于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申请材料不变。市民在签订施工安装协议之日起的12个月内,凭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施工安装协议和费用筹集分摊方案,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计算方式有变

原先,温州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要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目前,该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

“重点支持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中“缴存地、户籍地”的认定均以地级行政区范围为界。

异地贷款业务中原以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中载明的“最近连续缴存时间”为据计算缴存时限确定倍数, 调整为以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中载明的“职工缴存开户时间”为据计算缴存时限确定倍数。“原先居民在异地开具的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其连续缴存时间一般为一到两年,这样按照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目前的贷款政策,贷款的缴存时限倍数最多为四或五倍。如果按开户时间计算,则能根据缴存职工的实际缴存时限计算贷款倍数,使缴存职工切实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

贷款发放到第三方账户的,在贷款申请时增加了一项资料:须提供第三方账户持有人的身份证和卡号复印件,以确保银行卡户主和第三方账户持有人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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