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青岛缴纳公积金,在山东省其他地市混合贷购房,建设银行,怎么提取公积金及办理月度自助提取业务,一次性可提取多少,谢谢!

相关部门回复:您好,来信收悉!已与您电话沟通得知,您在异地购房还贷,如材料齐全可分别按购房方式及还贷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房方式: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您可登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通过个人网厅专业版-帮办专区-购房提取提交材料审核提取。2.还贷方式: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因异地建行尚未开通网厅自提签约,建议您携带以上材料及身份证、一类借记卡到任意公积金管理处签约商贷按月自提。
如您有公积金业务方面的问题可拨打0532-12329咨询。

以上内容来自青岛政务网,贝壳找房青岛站编辑整理,感谢观看!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