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5日讯(记者 刘嘉)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哈尔滨市将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186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61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450元。

各缴存单位凡缴存基数低于下限规定的,应及时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相关职工基数调整业务,2021年4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公积金缴存差额应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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