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记者今天(3月26日)从陕西省住建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省住建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使用政策,扩大制度受益覆盖面,实现各类就业群体全覆盖;争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试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和自主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指出,2021年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以提高个贷率和离柜率、降低逾期率,扩大缴存覆盖面,实施“互联网 公积金”,提升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2021年陕西省将实现个贷发放额将达到359亿元,个贷率达81.6%,归集住房公积金609亿元,实际缴存职工达430万人,支取住房公积金360亿元等目标。

《通知》规定,2021年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由面向用人单位转向既面向单位又面向灵活就业的个人,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使用政策,增强制度吸引力,扩大制度受益覆盖面,实现各类就业群体全覆盖。

《通知》明确,各管理中心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因城施策,强化贷款业务分析,动态调整贷款政策,探索拓宽贷款品种,适时调整贷款额度,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贷款,积极开展组合贷款等业务,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同时,按照住建部对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主动筹划,申报试点城市要制定试点方案,精准试点项目,以不影响缴存人正常提取和贷款需求为基本前提,合理确定试点规模,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加装电梯和自主住房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针对区域资金缴存使用不平衡的情况,《通知》明确探索建立全省资金调剂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余缺互补。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探索打通资产证券化融资渠道。

在加快信息数据共享方面,《通知》规定,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跨区域互信互认,实现省内各管理中心横向之间“数据互通、业务互助、信用互认”,实现省内异地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安全可控。开展历史数据核查,杜绝“一人多户”。按期完成5项“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同时,加快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银行、社保、税务等部门对接,通过跨行业部门的数据共享,实时进行数据核验,协同推进优化服务,有效治理“骗提骗贷”,提高公积金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水平和线上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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