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厅下达市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969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30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中,1025.3亿元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4.7亿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通过中央转贷举借。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市县政府举债不得突破财政厅下达的限额。市县依照财政厅下达的限额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铁路建设、污水垃圾治理、公办幼儿园、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项目;专项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收益能够覆盖融资本息的项目。各级依照下达债券额度和重点使用方向,制定债券安排方案,经本级政府审核批准后报财政厅备案。目前,债券资金已全额拨付市县,各地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为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对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