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行风在线》节目中,有市民询问,自己在1994年购买了面额100元的国库券,期限为一年,一直没有兑换,现在还有效吗?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张朝晖回应,国库券是一种无记名国债实物券, 当年发行的国库券的期限有一年至几年时间不等,所谓过期指的是计息时间过期了,但是仍然可以兑付。目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已委托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办理全市的无记名国库券兑付业务,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指定青岛市南支行、台东支行、四方支行、李沧区第二支行、高科园支行、城阳区支行及三市二区(黄岛区、即墨区)所辖的工商银行支行共12家网点为常年兑付点,居民可就近选择兑付网点进行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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