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绿色金融主要构成

1.绿色信贷是主力军。中国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绿色信贷成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主力军。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

2.绿色债券是第二大载体。绿色债券自 2016 年 1 月首次推出以来,其规模持续扩大,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规模仅次于绿色信贷,成为中国绿色金融第二大载体。随着绿色债券的不断发展,绿色债券种类逐渐丰富,发行人所属行业愈加广泛。从种类看,中国的绿色债券涵盖了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具体券种。从所属行业看,发行人主要集中在工业、公用事业部门和地方政府。从所在省市看,发行人主要以东部地区为主,全国各省市持续推进绿色债券。

3.绿色保险在绿色金融中作用凸显。近年来,中国绿色保险产品不断创新,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在绿色金融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绿色保险产品体系涵盖了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保险服务及保险资金的绿色应用三大类。其中,绿色保险产品以污染环境风险保障类、绿色资源风险保障类、绿色产业风险保障类、绿色金融风险保障类、巨灾/天气风险保障类以及鼓励实施环境友好行为类等 10 类产品为主。绿色保险服务以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服务以及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等 2 类产品为主。保险资金的绿色应用以绿色投资及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等 2 类产品为主。

(二)我国的绿色金融政策

中国绿色金融政策至少可追溯到2012年。2012-2016年,绿色金融政策的重点是细化和完善相关规划与部署,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指明路径。2017 年至今,则着重完善绿色金融各项重点工作的配套措施。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包括一个纲领、多个指导文件、五大支柱等在内的一整套绿色金融体系。但与绿色金融体系成熟的欧盟英国等经济体相比,我国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分类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强制性不足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推出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这是在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制定的政策。文中剔除了煤炭以及其他化石能源清洁生产与利用项目。这是由于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质上仍属于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剔除该项目体现我国绿色金融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但另一方面,这导致绿色债券支持范围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分别修订的《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2019年)》《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年)》(参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不一致。同类型煤炭清洁化生产和利用项目能获得绿色贷款而无法获得绿色债券资金支持,造成企业对绿色产业概念混淆,影响了绿色金融统计标准的严谨性与权威性。同时,加大了绿色金融债和绿色信贷产品对接的困难。只能说,我国绿色金融统计标准的统一与完善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浦县支行 王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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