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颖娴)延长免租期,延长公积金缓缴期限,提升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继5月31日,厦门市住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免除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的通知》后,6月1日厦门又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明确: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他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免除租金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6月1日,厦门市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和之前住房公积金纾困解难政策相比,除了“单位缓缴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职工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可不作逾期处理”等内容外,新增1条支持性政策——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提升20%,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这一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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