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

储蓄国债即将发售。9月7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沈阳市金融机构获悉,2021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9月10日开始发售,9月19日结束,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相比于上期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此次发行的凭证式储蓄国债最大发行总额少100亿元。

据了解,此次发行的第五期和第六期国债产品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第五期国债发行额为150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4%;第六期国债发行额为150亿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3.57%。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6个月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1年按年利率0.35%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1.87%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89%计息;第六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31%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45%计息。

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两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最后一天(2021年9月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获悉,在沈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哈尔滨银行、大连银行、浙商银行、邮储银行17家机构承销本期国债,有意购买的沈阳市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17家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通过现金或银行存款转账的方式购买。

记者友情提醒,如果您选择前往银行网点柜台购买国债时,请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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