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8日讯重大疾病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可以变更还款方式或者贷款期限吗?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6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悉,今年6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48372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83笔,处理市政府“互联网 政府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咨询业务123笔。

“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在长沙市内就医的(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不受就医地限制)可以申请办理重大疾病提取。”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大病提取中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以及治疗费用较高的其他疾病。

据了解,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位。

■记者 卜岚 实习生 陈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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