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简化部分提取业务资料

“异地购房”等提取业务申请资料简化

每日甘肃网2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兰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了部分业务资料,一是积极配合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税务票据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取消了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的限制。二是积极推动“跨省通办”政务服务,简化因“异地购房”“偿还异地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业务申请资料,不再要求职工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工作地认证证明。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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