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末,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126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1%;缴存余额546.28亿元,同比增长12.91%。其中,2021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3万笔122.98亿元,同比增长1.95%、18.95%。

以下为《报告》全文内容: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设1个独立法人机构即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无独立设置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280人,其中,在编238人,非在编42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8953家,净增单位1863家;新开户职工17.62万人,净增职工5.26万人;实缴单位41594家,实缴职工121.36万人,缴存额162.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51%、9.91%、14.06%。2021年末,累计缴存总额126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71%;缴存余额546.28亿元,同比增长12.91%。

(二)提取:2021年,3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9.64亿元,同比增长8.8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1.47%,比上年减少2.94个百分点。2021年末,累计提取总额717.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1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3万笔122.98亿元,同比增长1.95%、18.95%。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04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53万笔742.98亿元,贷款余额497.9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86%、19.84%、18.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14%,比上年末增加4.54个百分点。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07.4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22%,比上年末增加6.2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8337.09万元。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860笔37941.0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6975.1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0693.9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末,无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1年,未购买国债。2021年末,无国债余额。

(五)融资:2021年,未融资,无当年归还。2021年末,无融资总额,无融资余额。

(六)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0.13亿元。其中,活期0.1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63亿元,1年以上定期40.4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9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1.14%,比上年末增加4.5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186761.59万元,同比增长24.74%。其中,存款利息36053.3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50708.24万元,无国债利息,无其他收入。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84468.34万元,同比增长4.2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7428.25万元,归集手续费686.1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353.63万元,其他0.3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02293.25万元,同比增长48.99%;增值收益率1.98%,比上年增加0.50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600.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490.3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576.53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076.2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731.71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1385.21万元,自2011年起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9816.1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6786.49万元,同比增长6.67%。其中,人员经费4081.98万元,公用经费573.17万元,专项经费2131.3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73.48万元,逾期率0.11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0589.21万元。2021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1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96.00万元。2021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33.28万人占27.42%,国有企业17.59万人占14.50%,城镇集体企业1.52万人占1.26%,外商投资企业2.64万人占2.1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53.62万人占44.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5.28万人占4.35%,灵活就业人员0.62万人占0.51%,其他6.81万人占5.6%;中、低收入占98.24%,高收入占1.7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2.56万人占14.55%,国有企业1.59万人占9.00%,城镇集体企业0.17万人占0.95%,外商投资企业0.36万人占2.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10.46万人占59.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11万人占6.31%,灵活就业人员0.26万人占1.44%,其他1.11万人占6.32%;中、低收入占96.93%,高收入占3.0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63%,租赁住房占4.24%,无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2%,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3.8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13%,高收入占6.87%。

(三)贷款业务。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83%,90-144(含)平方米占65.17%,144平方米以上占7.00%。购买新房占88.8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4.93%),购买二手房占10.9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0%(无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7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9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29%,30岁-40岁(含)占43.67%,40岁-50岁(含)占20.16%,50岁以上占6.8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6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38%;中、低收入占98.62%,高收入占1.38%。

(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83%,比上年减少0.4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归集业务方面:一是印发《关于简化死亡、退休小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的通知》(琼公积金归〔2021〕21号),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共有4334名退休人员提取122.94万元。二是印发《关于纳入本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琼公积金归〔2021〕25号),落实国家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的政策要求,减轻职工家庭经济压力。三是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增加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规定》(琼公积金归〔2021〕78号),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当年共60个职工家庭通过承诺办理制办理业务,为办事职工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费用。

贷款业务方面:一是印发《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挂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1〕28号),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普惠性。二是印发《关于“存贷挂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公积金贷〔2021〕31号),调整“存贷挂钩”政策向刚需购房群体倾斜,切实贯彻“房住不炒”政策,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支持海南全面推进自贸港建设。

(二)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组织开展2020年直属局考核工作。围绕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业务开展情况、服务质量、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价,综合评选出6个直属局取得优秀等次,激励引导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加强和改进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清障护航作用,对10个直属局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运行稳定、资金安全。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1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紧跟改革大局,服务住房民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业务服务事项。实现8项住房公积金事项“跨省通办”,26项“极简审批”秒批,11项业务“快办”。二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简化死亡、退休销户提取手续,新增线上贷款结清证明的查询、打印功能,拓宽业务办理渠道。三是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拓宽制度受益群体范围。落实差异化贷款政策,解决年轻人、引进人才购房贷款堵点难题;开展本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减轻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四是深化“一门办事”服务改革,安排直属局全面进驻所在地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缴存和提取业务,方便群众进一扇门“一件事一次办”。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1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业务系统全面升级改造。以推动政务服务“零跑腿”便民改革为目标,实现集成电子印章线上防伪证明、缴存托收签约自助办,自动约提、对冲还款、缴存托收智能办,企业注册联动开户缴存、人行征信接入服务大厅、“三险一金”转入一件事联动办,有效推进了政务协同、数据集成、智能联办。二是推动跨部门政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升级优化。线上业务通过全面集成进入海南政务服务网等省级在线政务办事统一入口,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实现“一网通办”。建立和优化部门之间“手牵手”工作机制,对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升级,使群众跨部门办事“折返跑”变为部门数据的“合力办”。三是落实网络安全防护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网络安全发展观,自上而下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不断提高网络预防、基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切实做好做细风险评估等排查风险隐患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系统的风险防护保障水平。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心,持续推进“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的创建,琼中管理局荣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洋浦管理局荣获当地“优秀政务窗口”称号,陵水、乐东、五指山、定安、澄迈、琼中、海口、洋浦、儋州9个直属局被当地团委评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在积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方面,荣获省直机关“学党史颂党恩唱支赞歌给党听”优秀组织奖、三等奖。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省直局党支部、儋州局党支部2个党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标准化党支部示范点,儋州局党支部、万宁局党支部荣获2020—2021年度海南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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