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在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财政部将不断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闭环管理,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随着专项债券规模的增长,各地区偿还债务压力也在逐步增大,据统计,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即将达到偿债高峰,政府债权债务管理面临挑战增加,以“借、用、管、还”为四大抓手,从项目申报、资金投向、风险管控、偿债责任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补短板、惠民生、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

聚焦“借”字,规范申报,储备项目

通过“项目主管部门 发改部门 财政部门”联动的方式,聚焦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提前谋划储备项目。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财办预【2021】209号),2022年专项债券继续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选择申报已开工或成熟度较高,并具备实施条件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落实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要求,实现专项债券有序举借。

聚焦“用”字,优化资金投向,发挥效益

明确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资金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坚持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

2021年9月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在全国范围内严禁将专项债券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各类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将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

聚焦“管”字,强化风险管控,加强资金监管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绩效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并逐步建立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每个专项债券项目实行逐笔监控,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对核查发现的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梳理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聚焦“还”字,落实偿债责任,实现收支平衡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文提到省级政府对专项债券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项目单位依法对市场化融资承担全部偿还责任。省级政府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采取综合性措施,督促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等依法依规履行各自偿债责任。将专项债券与其项目资产、未来收益严格对应,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均实现收支平衡,通过锁定逐个项目风险,防控专项债券整体风险。

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四个方面形成了闭环管理,全过程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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