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债券的种类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须在债券上背书;

②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交付债券即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与办法,当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2.公司债券的发行与转让

(1)公司发行债券,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债券募集办法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担保情况;债券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公司债券承销机构。

公司以实务债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2)公司发行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债券的,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债券的数额。

(4)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在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以备公司存查。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受让人一经持有该债券,即成为公司的债权人。

3.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对比,具有以下的特征:

(1)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对于公司享有民法上规定的债权人的所有权利,

而股票持有人则是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2)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无论公司是否盈利,对公司享有按约定给付利息的请求权。

而股票持有人,则在公司有盈利时才能依法获得股利分配。

(3)公司债券到了约定期限,公司必须偿还债券本金。

而股票持有人仅在公司解散时方可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4)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优于股票持有人获得清偿的权利,

而股票持有人必须在公司全部债务清偿后,方可就公司剩余财产请求分配。

(5)公司债券的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风险较小。

而股票股利分配的高低,与公司经营好坏密切相关,故常有变动,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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