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大修各类型住房时,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的合称。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70 %,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房价的70 %,这叫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只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可以申请。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二手房7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流程是什么?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管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委托银行共同管理,双方按组合贷款的比例承担风险和享有权益。借款人在银行开设一个用于还贷的存款账户,每月20日前存足当月的应还款数额,由银行分别扣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本息。贷款出现逾期(未按约定时间还款)时,由双方共同催收。借款人申请提前还贷款的,应按申请当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比例分别提前还款,不得单独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由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双方按贷款比例受偿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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