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试行政策出台以来,我区已有36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金额46.61万元,缴存后即可享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

(资料图)

此前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此,宁波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根据要求,只要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在宁波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和无不良征信记录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缴存基数按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自主申报,缴存比例为8%。缴存满6个月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满2年且余额符合规定,最高可申请额度为40万元。

住房公积金奉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政策的出台,为有意愿缴存住房公积的人员提供了政策支持。

记者 袁伟鑫 刘文博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