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5月31日,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按该中心通知及解读文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到期后需在3个月内恢复缴存并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缓缴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解读

问:企业到哪里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什么资料?

答:非CA用户到单位账户所属管理部窗口申办,CA用户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按要求申办。申办需提交以下资料:(1)《住房公积金缓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阶段性政策的实施对象主要是谁?是否需要缴存人申请?

答:该阶段性政策的实施对象是指当前受疫情影响的确存在困难的缴存人,主要指申请缓缴企业的职工。此政策需要缴存人自行申请,在《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携带身份证及暂缓偿还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单位加具核实意见)到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或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提交资料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暂缓。

问:单位和职工可通过哪些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答:可通过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心网上服务窗口等线上渠道足不出户、安全便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邓建青

【作者】 邓建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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