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

文/羊城派记者 景瑾瑾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1日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通知表示,2018年9月1日起,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通知,佛山将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表示,将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本通知从2018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来源|羊城派

图片|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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