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申请公积金贷款比过去条件放宽了不少,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就可以申请贷款,这在过去是连想也不敢想的。”昨天上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办理贷款业务的市民林女士告诉记者。

今年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的实施,令港城的每一位公积金缴存职工,都切实感受到公积金新政的“普惠”阳光。

央行3月1日调整存贷款利率后,烟台3月1日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月28日,市住建局、发改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放宽诸多售房、购房限制。新政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分为两个标准。

贷款利率从4.25%降到3.25%,按照贷款45万、30年计算,以等额本息为例,总利息比利率下调前要少付9.19万元。

今年5月1日起,烟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提高到45万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与此同时,我市还降低了首付款比例。

12月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推出“未婚子女买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公积金提取范围再次扩大。“新政出台后,给子女购买婚房的职工,可以把自己和配偶账户上存储余额提出来使用。政策的调整彰显人性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管科孙科长说。为进一步满足刚性购房群体资金需求,新政对贷款政策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我市不断推出的公积金新政,不仅给市民带来实惠,帮许多职工圆了住房梦,还不同程度刺激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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