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为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刚性需求的支持力度,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实施好差别化贷款政策,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阶段性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提高5万元。

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缴存职工多样化住房贷款需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自2022年5月20日起,缴存职工购买装配式住宅实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

三、具体政策已在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公开,业务办理请咨询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各服务大厅或12329服务热线。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