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社会中介机构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事宜的公告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近期,发现中介机构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频发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中介服务信息,忽悠符合正常提取条件、但不了解相关政策的缴存人,通过其办理公积金提取,收取高额手续费。特此提醒广大缴存人:我中心从未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切勿轻信中介宣传,通过中介代理提取,额外支付高额代理费,加重自身经济负担。严禁通过中介机构伪造虚假证据材料,违规提取公积金,触碰法律底线,造成违法后果。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简约、即申即办、方便快捷,凡符合下列11种情形之一的,缴存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窗口、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等多种途径,方便快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租赁自住住房的;

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的;

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包含普通装修);

9.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的;

10.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

如需进一步了解公积金提取政策,可通过我中心官网(http://gjj.weifang.gov.cn/)“潍坊公积金场景式业务指南”、潍坊手机公积金APP业务指南、扫描下方二维码、致电12345政务服务热线、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等多种途径查阅和咨询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操作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二维码附后)。

近年来,我中心建立健全了公积金业务帮办代办机制。在全市15个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置了帮办代办窗口,配备专职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同时,为妥善解决病、弱、残、孕、亡等特殊群体,不便到前台办理业务,或因设备及技术原因不能通过个人网厅或公积金手机APP办理业务难题,我中心推出“流动服务厅”服务模式,精准提供预约上门、帮办代办、即时办结服务。

我中心将持续加大对非法中介违规代提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非法中介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协助监督,发现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及时向我中心举报,我中心将视情予以奖励。举报电话:8097332。

特此公告。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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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潍坊发布

本期编辑 | 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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