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深圳开始调整公积金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来公司十年,每年的工资都在上涨,公积金也在涨,这次调整完以后,每月公积金可以提取8000 ,用来还房贷,房贷压力突然小了很多,公积金这东西没用的时候是真的没啥感觉,有用的时候非常有用。本人企业非国企,非事业单位,正常上市公司,但是公司在社保公积金这块就是根据工资来交,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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