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到,梅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不高于2021年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686元)。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原则上为5%,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三、缴存限额

根据最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梅州市2022年度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最高为2602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总额最高为5204元。

四、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现行政策规定向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及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相关要求

(一)办理时间

2022年7月1日至31日。

(二)办理流程

缴存单位登录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在“下载中心”下载《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申请表》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汇缴清册》,填报后送任一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受理;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线办理调整。

(三)办理要求

各缴存单位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

(文/杏岚 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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